山东保险业诚信服务满意度整体提升
2011年06月16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企业顾客满意度 |
2010年山东保险业以诚信经营为出发点,以服务保险消费者为宗旨,努力提升服务品质,积极改进服务质量,制定了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人身险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着力解决销售误导、理赔难等问题。许多保险公司也推出了投保提示、快速理赔、通赔通付、赔案网上在线查询等一系列改进服务的措施,积极提升诚信服务水平。为掌握山东保险业诚信服务状况,推动保险业诚信服务水平的提高,在山东保监局的指导下,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于2011年3月1日至14日,对山东保险业2010年的诚信服务质量开展了电话调查测评。这是山东保险业继2008年、2009年之后,连续第三次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开展诚信服务状况调查测评。
本次测评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方式,分别对24家财产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服务、30家人身保险公司的个人寿险新单服务、死伤医疗给付服务状况等3 份问卷向随机抽取的客户进行电话访问。为增加可信度,本次测评扩大了样本数量,成功访问客户32192人,比2009年增加11257人。其中,财产险公司成功访问客户12400人,人身险公司成功访问个人寿险新单客户 16200人、死伤医疗给付客户3592人。
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一直是社会关注较多的两个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两大难题,本次测评把这两个问题作为调查重点,目的是帮助各公司了解服务差距,进一步明确改进服务的方向。测评结果显示,全省(不含青岛地区)各保险公司平均总得分为91.15分,比2009年提高0.53分。全省财产险公司平均总得分为90.27分比2009年提高0.85分,寿险公司平均总得分为91.74分,比2009年提高0.32分,说明客户对我省保险业服务状况总体满意,保险业的诚信服务状况整体上有所提升。
调查问卷中设置了客户比较关注的内容。从调查结果看,有72.47%的机动车保险客户和80.09%个人寿险新单客户表示,在投保时业务人员说明了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条款;有89.65%的机动车保险客户和97.38%的个人寿险新单客户表示,投保单由本人签名。83.91%的受访客户表示,业务人员说明了购买保险有10天犹豫期,即收到保单 10天内退保可全额退还保险费;81.57%的受访客户表示,业务人员展业时说明了投保后两年内退保将有较大的损失;82.53%的受访客户表示,业务人员说明了分红保险的分红、投资型保险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86.21%的受访客户表示,投保后保险公司进行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回访。表明客户对公司展业环节的服务情况比较满意。
车险客户比较关心的是出险后能否得到及时查勘、定损,人身险客户关心理赔人员是否详细说明赔付依据和计算标准。调查显示,有91.65%的机动车保险客户表示,在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到达现场查勘、定损,比2009年提高了3.67个百分点。有92.62%的人身保险受访客户表示,在索赔时,理赔人员能够详细说明赔付的依据、计算标准等事项,比2009年提高了2.82个百分点。
在“索赔资料是否一次性告知”方面,有89.18%的机动车保险受访客户表示,索赔时保险公司做到了一次性告知应当提供的索赔资料,比2009年提高了2.23个百分点;有90.56%的人身险受访客户表示,索赔时保险公司做到了一次告知应提供的索赔资料,比2009年提高了4.01个百分点。
在“理赔人员有无向客户索要好处”方面,有99.65%的机动车保险受访客户和99.67%的人身保险受访客户表示,理赔人员在办理赔付中没有索要过好处,分别比2009年提高了0.26个百分点和0.16个百分点。
在“理赔客户综合评价满意度”方面,有71.52%的受访客户对财险公司综合评价表示满意,比2009年提高了6.06个百分点;有83.85%的受访客户对人身险公司综合评价表示满意,比2009年调查提高了4.78个百分点,有13.28%的受访客户表示基本满意。
本次电话调查测评结果说明,客户满意度在不断提升。这是对我省保险业的鞭策和鼓舞,为全行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诚信经营提供了动力。但我省的保险服务,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在理赔服务的时效性、服务态度、手续简化等方面与消费者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保险服务的整体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1年山东保险业将继续推进“让消费者满意行动”,着力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不断优化服务措施,强化考核监督机制,杜绝销售误导,提高理赔时效,维护好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赢得老百姓的口碑和信任,更好地服务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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