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品价格形成主体的理论分析
2017年08月10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企业顾客满意度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迫使理论工作者认真探讨和研究当代经济发展中商品或劳务价格形成的新特点、新规律及新的重要主体。在商品价格形成主体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政府政策是商品价格形成主体的强信息问题;生产成本是商品价格形成主体的硬指标问题;消费需求是价格形成主体的源动力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剖析和全新的认识与研究。
在现实生活中,风起云涌的市场价格战会常常令人们应接不暇,防不胜防;何以面对?是主动迎战,还是被动接受?其最关键的问题是要认清形势,审时度势,认清现代商品或劳务价格形成的有关来龙去脉及主体重点。
一、商品价格形成主体的理论根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活动就是经济利益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当然,这种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宏观控制。所以,市场主体是由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和控制者组成的,而市场主体就是价格形成的主体。其中包括两个方面:
1.价格形成的直接主体。作为直接主体之一――商品生产经营者即商品的出售者或所有者,他们应根据市场经济的形势、市场的需求状况、本企业的生产能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有关因素对所生产的产品或所能提供的劳务确定相应的商品价格。作为直接主体之二――商品的需求者或消费者,他们应根据消费者的收入、消费者对商品的爱好和喜欢程度、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广告对消费者的影响、消费者所需商品或劳务的替代品价格、互补品价格以及其他影响因素,会比较理性的接受某种商品或劳务的价格。
2.价格形成的间接主体。价格形成的直接主体是指市场活动的控制者,即政府。为了保证市场活动的有序进行和市场体系的有效运转,政府对市场活动的有效宏观调控必不可少。因此,当政府作为市场活动的调控者时,就成为价格形成的间接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商品的价格,尤其对那些大宗商品、关系到国家命运和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商品,政府对其价格的直接控制至关重要。所以,间接主体对价格的形成也不容忽视。
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形势下,除了市场的竞争形势、厂商的目标利润、货币本身的价值等对价格形成有直接的影响外,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对价格形成的影响仍处于重要位置,尤其生产者所关心目标利润的“老本”――成本问题和消费者对自身生存的需求和渴望的“需要”――消费者需求,在价格形成主体的位置越来越显著。
二、商品价格形成主体的强信息――政府政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同时又要克服市场机制的局限性。因此,政府的干预和调节成为必然的选择。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调节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实现的,所以必须对其予以改进和加强。
1.加大政策对价格形成的间接指导
主要应在影响强度比较大的某些经济政策上多做文章。如为了正确地指导商品价格、货币价值、市场供求,应深入研究工资政策的改革,抛出更新的科技发展政策、折旧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真正使它们在经济发展中起到指引和导航作用。
2.加强政府对价格形成的直接干预
国家经济政策对价格形成的直接影响,主要是通过价格政策这一渠道实现的。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强诸如稳定物价方针、等价交换政策、按质论价政策、价格补贴政策、农产品收购保护价和粮食顺价销售政策,继续逐步减免农业税,加速石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尽快适应我国现时期以及未来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商品价格形成主体的硬指标――生产成本
许多垄断性行业以及政府的企业主管部门对社会的价格质疑作出解释时,经常拿“成本”说事。其实,把成本作为价格的决定因素,不仅仅是计划经济的思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成本与价格之间的关系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对此,必须深入的分析和探讨。
1.从定价方法探讨,成本对价格有着直接的影响。产品定价有一重要方法即成本导向定价。这一方法是以产品成本为价格的中心依据来制定价格的方法。它是在产品的成本基础上加一个标准的加成:
单位价格=单位成本×(1+加成率)
在这种方法的计算公式中,不难看出成本对价格的形成作用。
2.从价格的影响因素考虑,成本对价格有着间接的影响。在微观经济学供求理论中,我们会清晰的看到,商品或劳务的供给量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从供给函数分析会一目了然:
Qs=f(P、C、E、O)
式中,QS代表消费需求量,P代表价格,C代表居民的收入,E代表预期,O代表Q其它影响因素[4]。
上式中作为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C如果增大,企业生产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企业可能从主观上不愿意、从客观上不可能生产这种商品。所以,理智的生产者将减少此产品的供应。(见下图)从市场的均衡理论来分析,假设市场上的需求不变,而供给发生了变化,那么均衡价格是不是发生了变化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并且随着成本变化的程度增大,其影响增大。图中P代表价格;Q代表产量;S代表供给;D代表需求;B代表均衡点。
3.从定价策略分析,成本对价格形成至关重要。取脂定价在西方经济学中又称撇油定价。撇油一词来自短语“从生日蛋糕的顶端取出奶油”。它是一种高价格策略,指厂商在新产品上市的初期把价格定得较高,以便在短期内可以收回全部的投资,获得利润。当产品进入生命周期的后期,或高价吸引了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市场时,再以低价出售,使他能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这一定价策略的关键就是,只所以先将价格定的过高,是因为厂商想在尽短的时期内回收成本,从而尽快的获取利润。大部分成本回收之后,将商品的价格降低,不至于影响其变动成本的回收,并能逐渐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由此来看,在商品的价格形成过程中,成本对其影响的程度的重要程度。
四、价格形成主体的源动力――消费需求
一般认为,价格形成主体应该只有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因为商品的价格是由他们直接制定的,他们是唯一的价格形成主体。其实不然。大家知道,生产经营者对商品的定价,一是为了获得目标利润,二是便于竞争。但此问题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能够吸引更多的买主。能否做到这一点,就要看其制定的商品价格是否使消费者愿意接受或认可。如果消费者愿意购买,说明消费者对所定的价格是认可的,消费者就会有需求;如果消费者不认可,则说明其所定的商品价格不合适。可见,商品消费者对商品是否接受,消费者对商品是否产生需求,这本身就是一种价格行为,是对价格形成的一种参与决定。如果没有商品购买者的参与,价格只能是观念上的或名誉上的价格。换句话说,没有消费需求,商品价格就不能实现。
在商品交换中,一般存在:商品供大于求、商品供小于求、商品供等于求三种情况。当商品供大于求时,则商品价格在供求规律的作用下呈下降趋势,商品生产经营者即卖者被迫接受这个现实。当商品供小于求时,则商品价格主要受供求规律的制约,呈上升趋势,这时无论是商品的消费者还是商品生产经营者都能接受价格上升现实。当商品供求平衡时,则商品价格较好地反映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这时的价格都比较容易被买卖双方接受。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又无论是商品的经营者还是商品的购买者,其在价格决定面前都处于平等地位,他们都是商品价格的共同决定者。所不同的是,在卖方失常中,即在出现商品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商品的生产者处于主动的地位,而商品的购买者处于被动的地位。相反,在买方市场中,即在商品出现供过于求时,商品生产经营者处于被动的地位,商品的购买者处于主动的地位。在商品供求平衡时,双方对价格决定的地位则比较平衡。
这就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商品价格形成的问题上,商品买卖双方都应当是平等的,他们都是价格的形成主体,并且通过各自的主要指标特殊的反应在主体中的位置。如果不承认商品消费需求是商品价格形成主体的主要驱动信息,也就等于否认商品购买者对商品价格也有决定权,这就使商品的买者和卖者之间在交换过程中实行了不等价关系。这显然是违背商品经济客观要求的,当然也不可能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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