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2014年食品安全白皮书 市民满意度68.83%
2015年11月24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消费者满意度 |
为全面客观反映我市食品安全状况,科学研判风险隐患,提高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近年来工作数据,发布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如下。(食用农产品依照《农产品质量法》管理,不列入本报告统计范围) 一、总体状况 (一)底数情况我市食品工业总值已突破2000亿大关,出口交货值逾400亿元,利税近200亿元,食品工业从业人员20多万人。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获证企业7001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18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46家、食品流通企业47859家,餐饮服务单位21881家。
青岛市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许可证发放情况
(二)抽检合格率
2014年,全市共完成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76982批次,总体合格率96.5%,为历史最高水平。
青岛市食品抽检合格率情况
(三)事故发生率
2014年,未发生重大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2012-2014年,全市共发生10人以上的食品安全事故25起,涉及719人次,未发生重大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未出现死亡病例,发病率有效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十万分之六以内,特别是2014年,发病率为十万分之1.62,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三年来事故起数、涉及人数和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图3)
同时,从近三年情况看,我市食品安全事故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主要发生在夏秋季(5-10月),集中于集体用餐食堂、旅游团队集体餐等。
青岛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情况 (注:按青岛市常住人口870万人计算)
(四)群众满意度
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市民对我市食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呈逐年小幅提高态势。(图4)
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情况
总体来看,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呈现“两升一降”(抽检合格率升高、群众满意度升高、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降低)的稳定向好态势,但由于受资源、环境制约,我市产业供应结构没有发生根本转变,60%的食用农产品仍然依赖“外援”, 输入性风险压力较大。
二、监管情况
(一)抓改革,构建统一权威的食药监管体制。(图5)
食药监管体制改革情况
(二)抓严打,强化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严打违法犯罪情况
(三)抓创新,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的监管模式。
创新监管模式情况
三、风险分析
(一)过程监管风险分析
1.食品生产环节
(1)生产《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的食品等。
(2)存在无证生产行为。
(3)未建立并落实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4)不能按照许可标准组织日常生产。
2.食品流通环节
(1)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
(2)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
(3)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及其产品。
(4)以现场制售的名义进行规模化生产。
(5)小摊贩食品安全隐患多。
3.餐饮服务环节
(1)无证和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服务。
(2)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不规范。
(3)加工条件和过程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
(4)容易致敏或中毒的食品加工不当。
(5)集体就餐留样不规范。
过程监管风险分析
(二)抽检数据分析
2014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完成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23107批次,具体抽检数据如下:生产环节,实现了对28大类食品的全覆盖抽检,其中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干制水产品、大桶水、茶叶等重点品种共抽查样品6017份,合格率为97.1%;流通环节,以市民消费量较大的粮油制品、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农(水)产品等为重点抽检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覆盖全市从低级到高级的各类经营业态,共抽检6723批次,合格率为95.2%;餐饮服务环节,组织开展了4881批次的监督抽检,抽检的品种主要包括餐饮服务环节主要食品原料、餐饮单位自制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3大类17个品种,抽样场所以各类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接待餐饮单位等为重点,覆盖各类餐饮单位,合格率为96.2%。
青岛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性抽检合格率情况
1. 主要不合格项目分析
根据抽检结果,导致我市食品安全不合格的主要因素是:微生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及污染物超标、特征指标不达标、非法添加等。(图10)
主要不合格项目占比图
2.主要不合格品种分析
常见食物体检表
3.不同业态抽检结果分析
(1)生产环节:主要业态为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获证企业抽检合格率高于小作坊近18%,两级分化比较严重。但2013年小作坊抽检合格率为79.31%,2014年较之提高了0.65个百分点。小作坊合格率较低的原因:一是卫生条件较差,环境、器具、个人卫生不能保证,微生物污染较难控制;二是原材料采购时来源不明,把关不严,储藏条件不佳;三是从业者自身知识不足,对食品添加剂认识程度不高,在利益驱使下,易出现违法添加或无意带入各种添加剂的问题。
生产环节不同业态抽检合格率情况
(2)流通环节:主要业态是商超、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杂店等。食杂店合格率最低,主要原因是其出售的食品种类多、质量参差不齐、卫生条件差,经营业户对食品安全知识匮乏,容易受经济利益吸引铤而走险,是问题高发业态。集贸市场的不合格率偏低,主要是因为集贸市场一般位于乡镇、农村,食品安全硬件比较差,多为露天经营,并且商贩对于食品安全知识匮乏,所售食品一般为自行生产加工,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问题。(图13)
流通环节不同业态抽检合格率情况
(3)餐饮服务环节:主要业态是大型以上餐馆、中小型餐馆、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其中,食堂合格率较低,主要集中于企事业单位食堂,主要原因是:一是面制品中非法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二是个别食堂对食品原材料采购把关不严;三是个别食堂清洗消毒设施不完善,造成餐饮具微生物超标。(图14)
餐饮服务环节不同业态抽检合格率情况
4.不同区域不合格率分析
从抽检结果看,城区合格率高于农村2.15个百分点。农村地区的合格率较低的原因:一是由于农村地区的食品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小工厂、小作坊,它们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管和严格的生产标准,伪劣食品问题突出;二是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对象比较分散,监管难度较大,给不法商家可乘之机;三是由于农村地区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给假冒伪劣食品生存的空间。
不同区域抽检合格率情况
(三)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2014年,全市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8358件。从时间分布来看,5-10月份,投诉举报量最多;从区域分布来看,市内六区投诉举报数量明显高于四市,其中又以市北、市南最高,反映了这两个区消费者较强的维权意识;从投诉举报奖励情况看,2014年,全市投诉举报累计奖励72143元,其中市级发放举报奖励12600元,单笔最大奖励金额3400元,消费者有奖举报意识不强。
青岛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我市在去年食品药品安全治理30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20条工作措施,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对照创城目标促短板、坚持严惩重处保安全、深化治理措施求实效、夯实基层基础上水平,继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捍卫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要围绕风险分析发现的问题,重点加强六项关键节点防控:
(一)主体防控。一是对本地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制,督促全市业户分行业作出质量承诺,并面向社会公示;二是对外地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衔接机制,与大宗食用农产品供给地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凡是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地区,其食用农产品进入我市市场销售的,应同时具备产地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
(二)业态防控。在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开展小作坊集中治理。落实前期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意见,推行告知性备案,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在食品流通环节,重点督促市场主办者落实索证索票和市场自检等法定义务和责任。同时,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供货商退市制度,由三大批发市场扩展到中型以上批发市场、商超100%覆盖;全面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全市大中型批发市场交纳覆盖率达到100%,农贸市场交纳覆盖率达到1/3以上;研究制定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加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高风险业态管理,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到100%。落实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无证小餐饮、学生小饭桌、餐饮摊贩清理规范工作。
(三)过程防控。一是升级“食安亮化”工程。深入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年内再亮化1500家,基本实现全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送餐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推广“明厨亮灶”工作经验,探索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通过设置参观走廊、安装摄像头等方式实施亮化管理。二是构建食安追溯机制。“小生产、大流通”格局造成了食品出现问题,难以全部实现可追溯管理。要探索建立全范围电子追溯平台,逐步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四)品种防控。根据风险分析情况,加强食品重点品种监管。重点突出干制水产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酱腌菜、糕点、米面制品、果脯蜜饯、生鲜肉、鲜冻水产品等消费量大、易出问题的食品。从严规范销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醋等重点食品品种。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专柜销售,督促餐饮单位对使用转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剂实行公示。
(五)技术防控。检验检测是监管的“眼睛”,要针对不断变化发展着的风险特点,及时调整抽检模式。今年,全市安排了6.5万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其中80%用于监督性抽检,要转变抽检合格率越高越好的观念,“主动发现问题是功,要鼓励;刻意回避问题是过,要追责”, 重在发现违法线索。
(六)关于严打违法犯罪。一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查办大案要案。二是鼓励社会监督。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资金的兑现力度。深入企业内部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探索建立“吹哨人”制度。培育群众组织,通过家长委员会、居委会等形式,发挥群众互助监督力量。发挥媒体作用,打造“媒体发现线索、部门迅速查处、双方联合报道、社会共治共赢”的工作机制。
五、消费建议
我市即将进入高温高湿季节,这也是食品安全风险的高发期。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议广大消费者:
(一)购买食品:要到持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妥善保存有关收据、发票等凭证,以便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进行维权。
(二)在外就餐: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了“寻找笑脸就餐”行动。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年度检查结果,在显著位置公
示了食品安全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请您到“笑脸”餐饮单位就餐。
(三)食品安全五要点:请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安全五大要点》,保护您和家人:(1)保持清洁。操作食物之前洗手,备制食物过程中要经常洗手;便后洗手;清洗和消毒所有用于备制食物的设备表面;避免昆虫、害虫及其他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触食物。(2)生熟分开。将生的肉、禽、海产食品与其它食物分开;处理生食物要用专用的设备和用具,如刀具和案板;将食物存放在器皿内,避免生熟食物相互接触。(3)烧熟煮透。彻底煮熟食物,尤其是畜禽肉类、海产品及扁豆类蔬菜;制备汤或炖菜(煲)等要煮沸,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煮肉和禽类食物时,确保汁水是清的,而不是淡红色。最好使用食物温度计;熟食二次加热时,要彻底热透。(4)在安全的温度下贮存食物。(3)做熟。彻底煮熟食物,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品;制备汤或炖菜(煲)等要煮沸,确保稳定达到70℃。煮肉和禽类食物时,确保汁水是清的,而不是淡红色。(4)在安全的温度下保存食物。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2小时以上;所有熟食和易腐食物应及时冷藏(最好在5℃以下);食用前应保持食物达到足够的温度(超过60℃);即使在冰箱中也不能过久地贮存食物;冷冻食品不要在室温下化冻。(5)使用安全的水和食品原料。使用安全的水或经水处理成安全的;挑选新鲜和卫生的食品;选择结果安全加工的食品,如经过巴氏消毒的牛奶;水果和蔬菜要清洗干净,尤其是在要生吃时;不要吃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四)投诉举报渠道: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通了全国首个复合式功能型官方微信(qd12331),实现了微信“无声举报”,消费者可可以通过微信及时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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