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司法局“满意度”贵州第一省委书记栗战书要求“认真总结推广”
2011年04月20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本报讯 记者阎志江近年来,贵州省余庆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子”。在全省88个县(市、区)司法局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余庆县司法局名列第一。今年3月1日,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在登载于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交流》第16期的余庆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材料上,作出了“认真总结推广”的批示。
贵州省司法厅近日专门在余庆县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现场会。
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余庆县司法局明确了“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在乡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村(居、社区)设立村民说事室,在村民组设立村民说事点。各乡镇司法所依托这“三大阵地”,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从调处为主到防范为主的转变。据统计,2010年,全县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90件,防止群众性械斗和集体上访8件48人,防止民间纠纷激化转为刑事案件4件23人;同时,在法律服务中,共代理民事案件198件,各类法律服务代书80件,承担23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开展乡村法律援助221件;在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12名、社区矫正对象87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在建立便民服务网络时,余庆县司法局注意向乡镇、村(居、社区)组延伸。他们在乡镇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庭、综治工作中心、法制宣传站,在村(居、社区)设法律援助联络点、人民调解室、村民说事室、法制宣传室、协办公证点,聘请便民联络员和信息员。形成了以县司法局为“根”、乡镇站(点)为“干”、村(居)联络员为“枝”、村民组信息员为“叶”的法律服务网络。
目前,“远学枫桥,近学余庆”活动正在贵州各地司法行政工作中逐步展开。省司法厅厅长刘伟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广泛深入地推广余庆经验,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为全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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