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就业报告 满意度测评通过
2011年04月28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记者 吴璇 实习生 李世帧 报道 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昨日结束,会议对广州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对市政府的这项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达到规定的要求,该项报告获通过。据悉,这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往,常委会组成人员只是对报告进行审议、审阅。而新出台的规定则进行了创新: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对专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测评中“不满意”票占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含半数)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要求报告机关限期整改,并在六个月内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常委会全体会议可以对整改情况报告进行第二次满意度测评。
如果第二次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票占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含半数)的,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决定依法采取专题询问、质询或者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监督。
代表说法
市人大代表邓成明:如果不满意我一定投不满意票
新快报讯
“这是监督法出台之后,人大监督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邓成明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满意度测评是监督工作的进步。
邓成明说,以前人大常委会会议只是对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审阅,“但这种‘只议不决’的方式不利于监督的效果,现在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不仅要‘议’,还要‘决’,要给出评价、提出改进意见,这将大大有利于督监工作。”
对于满意度测评是否会起到预期效果,邓成明表示,还有待于实践检验。“但作为一项制度创新,评议制度必将推动监督工作的进步。”
邓成明透露,他自己此次所投的是“满意”票。如果遇到了不满意的情况,是否会“手下留情”?他表示,自己一定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如果有不满意的工作,一定会投“不满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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