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公安机关为民服务满意度群众评议系统启动
2011年06月17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我办事、你评议,你批评、我改正”,从5月31日起,这个口号再次在贺州市公安机关唱响。记者在市公安机关为民服务满意度群众评议系统启动仪式上获悉,前来贺州市各基层派出所、市局及各县局的对外服务窗口办事的市民对公安机关服务人员的服务是否满意可以直接通过办事台前的评价器进行直接的评议。
办事群众在窗口民警来访接待、办理证照许可、法律咨询、矛盾调处纠纷等事项后,就可在评议系统的“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评议内容中选择一项,对办理的民警进行评议。
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罗义俊在启动仪式上说,“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群众满意度是检验和衡量公安工作的唯一标准,为民服务满意度群众评议系统是市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回应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一项创新举措,是督促落实公安机关提出的“将群众的报警求助当家事,把办事的群众当家人看”执法理念的监督机制,是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的晴雨表,是对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推动器。
据悉,贺州市公安局机关、各县局的办证厅及所辖71个派出所都将实行为民服务群众满意度评议,实现警群互动,接受群众监督。公安机关将按每月、每季度、年度根据公安督察部门对各受评对象的评议及为民办事的文字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实行绩效考评,对受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过错或违规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管理处理办法给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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