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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检察院使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提升

2011年08月23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2010年以来,通许县检察院坚持以“阳光检务、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零距离服务”为载体,认真落实检察工作中的各项亲民、便民措施,以此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

一、为了让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坚持以“阳光检务”为载体。

具体做法是:㈠认真组织好“检察开放日”活动。2010年以来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60余人到院进行参观视察。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10年以来共召开座谈会4次,走访63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6条,对改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工作开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㈢落实“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先后设立了检务公开大厅,开辟了“检务公开专栏”,建立了门户网站,开通了12319举报电话等,为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反映诉求提供了有效保障。㈣推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制度。进一步推行文书说理制度,让当事人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受到法律教育。㈤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2010年以来,共拍摄电视新闻12次,在市级以上发表新闻稿件131篇,利用手机报、短信、飞信等发表信息104期。通过开展阳光检务,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进一步加深,检察机关“为民、便民、利民”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为了让人民群众放心检察工作,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

抓队伍建设我们采取了四个步骤:第一步狠抓思想教育。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等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第二步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学历教育、参加上级业务培训、请专家讲座、岗位练兵、外出参观交流学习等形式,提高干警执法能力。第三步强化执法责任。以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为载体,以贯彻《廉政准则》和市委六条规定为契机,提高干警执法规范的水平。第四步积极开展争先创优,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创新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制度等,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开展。这些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务实、为民、清廉、文明的工作态度好工作作风,对检查工作更加放心。

三、为了让人民群众认可检察工作,坚持以履行职责为重点。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2010年以来,共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443人,提起公诉526人,给人民群众一个稳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严厉惩处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贪贿、渎职侵权犯罪,2010年以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0人。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工作。2010年以来,共监督纠正行政执法违法41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7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对法院确有误的判决裁定抗诉3件,发出检察建议72件,纠正诉讼活动违法66次,查处司法人员侵犯群众合法权益12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和力度。

四、为了让人民群众满意检察工作,坚持零距离服务。

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一是以政法干警下基层和“访百企、进万村”为载体,先后有61名干警先后深入14家企业,61个行政村和群众面对面交流,提供服务,发放警民联系卡48000多张,为群众办实事700多件,开展法制宣传86次,化解矛盾纠纷103件,送文化、戏剧下乡56台次,收到群众的感谢信26封,锦旗17面。二是以三级联络站为基础,建立了信访接待部门为一级,各乡镇司法所为二级,各村民调主任为第三级的三级联络站工作方式,解决问题在基层。四是送法下乡,2010年以来共出动人员70余人(次),车辆28辆(次),发放宣传页4000余份,面对面解答群众反映问题近2000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律服务。五是开展“检察官讲堂”和“检察官开放日”活动,在2010年11月和2011年6月,以宗永恒检察长为组长的“法律宣讲团”先后到县电业局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法律宣讲课。2010年以来,共开展法制讲座17次,直接受教育人数达5万余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干警们深入基层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真正做到以服务民生为抓手,密切了检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在2011年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通许县检察院连续三次居全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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