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测评:济宁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为94.67%
2015年12月16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12月4日晚21点05分,全省17市检察机关年度工作民意调查全部结束。根据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公布的最终数据显示,今年,全省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3.92%,和去年相比,提升1.33个百分点。济宁市检察院总成绩94.6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5个百分点,和去年相比,提升1.43个百分点。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人民群众的满意,是对检察工作的最高奖励。民意测评的“实绩”,源自检察工作接地气。
2015年,济宁市检察机关坚持“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的总基调,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准确把握中心大局新需求,健全服务保障机制,着力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今年以来,济宁市检察机关先后推出全面服务“三大目标”、推进依法治市等服务举措17项,引领全市检察工作与大局需求无缝衔接。对62个重点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保障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着力服务企业发展。深化升级“双百工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市检察院百名干警与全市百家中小微企业建立长效联系机制;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日”,启动“济宁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云平台”,成立知识产权专家智库,着力打造山东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第一平台和国家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示范平台。2015年截至目前,济宁市检察院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178个,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件35人,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着力关注保障民生,立查征地拆迁补偿、粮食购销、惠农资金发放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42人,努力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犯罪嫌疑人10人。
准确把握社会稳定新形势,,积极推进平安济宁建设,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今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86人,起诉4758人;追捕10人,追诉105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保持100%;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在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45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99人,最大限度地修复社会关系;加大与信访等部门的配合,防止矛盾激化,截至目前,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69件119人,起诉25件119人,涉案金额15亿元,全部依法妥善办理。
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新任务,全面深化法律监督工作。今年以来,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00件285人,其中大要案151件,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36人;走访群众542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409件,提供法律咨询740次,受理群众信访1164件,受理基层职务犯罪线索130件,协助办理批捕、公诉和诉讼监督案件261件,有效打通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今年调查从11月23日开始,12月4日结束,每晚调查两个市检察机关,90余名电话访问人员共调查成功样本23000个,确保了结果客观准确。民意调查时,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文娟和有关领导同志及市级检察院分管领导、政治部负责同志均现场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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