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真正实现“信息跑路”
2016年07月06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数字化政务服务时代即将来临
2016年4月14日,国务院发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3号,提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人力提供政务服务的时代刚刚来临,但很可能即将要被淘汰。取而代之,恰好是数字化政务服务。“信息跑路”是具有时代特征的一个创新,可以减轻很多人力、资金的政府成本负担,真正实现数字化政务服务。
专业解读“信息跑路”
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传统方式中,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大多是到对应的政府部门或行政服务中心实地办理,办事过程中同时面临“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推诿扯皮、循环证明”等窘境。本《实施方案》的第一个转变,就是发挥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载体作用,把线下办理的事项扩展到线上,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实现政务事项的网上办理,让“信息跑路”替代“群众跑腿”。
问题和困难
“信息跑路”是一个提案,具体的落地措施有待各个地方结合自身具体情况进行规划,才能真正让“信息跑路”成功落地。“信息跑路”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足不出户。所谓的跑腿,是指代替办事人进行物质传递和运输,完成两者距离之间的传送。即办事人不需要踏上办事路途中任何一段路程,足不出户坐在办公室就可以解决办事。
2、材料共享。无论是行政审批事项,还是公共服务事项,在最终审批的过程中,都需要提供材料以证明真实性,那么就需要考虑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达成材料的自动共享。
3、数字化结果。审批之后,结果需要反馈给予办理人,在所有流程都已经实现“信息跑路”的情况下,最后结果的呈现都必须要实现数字化,以便于传送群众和政务中心留存,并应用于下一次审批的材料信息共享。真正实现减少群众办事奔走的“最后一公里”。
所以,“信息跑路”实际上是达到数字化政务服务的作用,以数字形式去实现政务服务整个办理流程,包括递件、审批、办结和信息共享等环节。
要实现这些数字化特点,必定会遭遇一定困难,首先,政务服务标准化是基础前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都必须标准化,否则系统内事项无法对应,或对接错误将会导致办事人出现无可估量的损失。其次,硬件支撑非常重要,一个完美的政务服务系统,可以帮助实现政务服务整个办理流程的数字化,否则任何一个环节的障碍,都可能会引起整个服务链的崩溃。最后,服务体验将会成为关键影响因素,“信息跑路”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互联网+”,最讲究服务体验,如今很多互联网企业都已经将服务体验做到极致,否则群众办事满意度必然会大打折扣,将会与政务服务的初衷背道而驰。
现实
中央文件指导下的概念提出,需要结合实际进行论述。例如广州市的电子政务服务,及其南沙区正在实施的政务服务改革,己经非常接近数字化政务服务的水平,但尚有距离。距离在于“最后一公里”仍然需要办事群众跑那一段路,哪怕是快递送件,都需要人力跑那么一程。只有真正实现“信息跑路”,办事人坐在电脑前就可以办完业务,才能进入数字化政务服务的时代。届时,群众办事便捷程度必定大大提高,满意度才能随之而提升。电子政务服务与数字化政务服务在本质上有所区别,前者强调办事过程中的电子化服务,后者则强调整个政务服务的全程数字化,包括材料、流程、结果及结果的应用等范畴,并不局限于服务过程的电子化,真正让“信息跑路”落地,完成群众办事少跑“最后一公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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