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突破
2016年12月15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意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在逻辑上区分为“一个中心,三个支撑”,一个中心是“优化政府服务”,这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核心环节,也是发展目标。“三个支撑”则包括“融合升级平台渠道”、“夯实支撑基础”、“加强组织保障”,它们分别从平台建设、配套措施与组织保障三个方面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支持。从政府改革的角度上看,“互联网+政府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一次全局性的调整,同时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次重要突破。
“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技术支撑。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但政府有效供给公共服务不仅需要一定的体制改革,同时也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缺乏一定的技术支持也将阻碍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化。作为一次全局性的部署,“意见”的内容涵盖面广、分析深刻,但与此同时,在各级政府执行中也需要注意三个难点。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也开始运用互联网来推动政府服务,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要求基层政府除了线上的网络信息录入外,还需要完成线下的信息录入。这种重复运作,不仅没有使政府内的信息运作减负,反而加大了基层政府的工作负担。这种结果显然不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初衷。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践推进中需要把握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加强理论研究,在理论层面上厘清“互联网+政务服务”与传统政务服务之间的关系;其次,对政务服务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哪些政务服务项目通过互联网完成,哪些通过传统方式,哪些需要两者共同完成;再次,统一各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流制度,避免因部门偏好而对政务服务提出不同的要求,从而造成信息的重复录入。
《意见》中指出,“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会在侧面上得到调整。一直以来,城市政府都将街道、社区等基层行政单位作为自己的延伸,不断将任务下派至基层行政单位,造成城市基层治理行政任务繁重与无力处理社会事务并存的尴尬。
这种尴尬已经成为困扰城市基层治理的症结,从而被社会称为“万能街道”、“万能居委会”。信息系统的不完善是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难以直接与社会民众互动,从而将任务移至社区的重要原因。“互联网+政务服务”应考虑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侧面调整城市内的纵向政府间关系,进而减轻城市基层治理困境。
一方面,“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主体应通过互联网技术区分各自负责的政务服务项目,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平台上实现纵向政府间关系的分工,改变行政任务层层下压的行政管理方式;另一方面,“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主体中的各个单位应建立跨级别、跨部门的“云共享”平台,整合目前因级别不同与部门不同而造成的碎片化的数据平台,真正实现《意见》中提出的“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
长期以来,受限于地域空间的限制,政务服务往往难以有效统筹城乡差距。但是,在互联网空间中,这个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意见》中提出,“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这实际上是通过互联网技术下乡将城乡政务服务纳入一体化的管理体系中。
与此同时,在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同时,“互联网+政务服务”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注意转型过程中的“双轨布局”。大量农村居民,尤其是年长者对于互联网技术并不熟悉,依然习惯于通过传统方式解决问题。因此,在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同时,要避免“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传统方式的直接替代,在一定的时期要采用“双轨布局”的方式,强调两者之间的并重发展,以符合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注意转型过程中的过渡形式。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还未达到的农村地区,还是应当需要加强“一站式”政务服务的建设,作为由传统政务服务方式向“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过渡形式。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次重大突破,这种突破不仅是技术创新,而是一次体制机制的改革与调整。在实践的过程中,摸清“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上—线下”、不同城市之间、城乡之间的重点与难点是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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