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民选举权满意度调查与思考
2017年06月27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选举权行使的状况,悉知大学生对选举权的满意度问题,以西南大学为例进行了问卷调查、访谈。样本选取兼顾性别、年级、院系等。在这次调查中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6份,其中有效问卷195份,回收率98%,有效问卷率97.5%。调查问卷回收后对结果进行了分析,并对可能的影响因素如性别、年级、政治面貌、专业属性等也进行了分析。对大学生对选举权满意及不太满意的地方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思考。
一、大学生选举权基本现状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的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宪法对选举权的确认和保障,既可通过成文宪法的明文列举来表现,也可通过释宪机关的权利推定来实现。选举与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普遍并平等的政治权利,应当给予充分的保障。凡是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都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进行选举的时候,选民要通过自己所在的选区进行选举,从国内各省市人大制定或颁布的区县或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实施细则或办法来看,在确定选民所属选区登记问题上,均采取有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登记为主,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以户口所在地登记为辅的原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校学生以及已毕业尚未迁移户口的学生,就在所在单位登记。在校的高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而未转移户口的大学生有权回户籍所在地所在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与选举。一个人只能在一处进行一次选民登记。一般情况下,一所有几千到上万人的高校作为一个选区,学校能有若干个人大代表名额。大学生参与选举的一般程序为学校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本选区选民登记站的具体地点、登记的时间与登记的办法;在校年满十八周岁的大学生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根据《选举法》第35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根据《选举法》第36条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大学生作为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除了有选举权,同样也享有被选举权。但关于大学生选举权的规定非常少,特别是从没有选举大学生作为人大代表的先例。因此,大学生的选举权,还有很多需要发展完善的方面。
二、大学生选举权满意度调查结果分析
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选举权行使的状况,悉知大学生对选举权的满意度问题,以西南大学为例进行了问卷调查,访谈,样本选取兼顾性别、年级、院系等。在这次调查中,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6份,其中有效问卷195份,回收率98%,有效问卷率97.5%。由于西南大学是一个综合性的大学,所以代表性可以说较为科学。调查问卷回收后对结果进行了分析,并对可能的影响因素如性别、年级、政治面貌、专业属性等也进行了分析。
在调查的大学生中有近67.35%的大学生对自己目前的选举权表示满意,而表示不满意的仅占到17.85%。这说明,大部分学生政治热情高涨,希望通过一定渠道表达和维护自身及社会利益,并对目前行使的选举权表示满意。但同时也不能否认的是,少数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意识还不够高,在自身没有其他事情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了放弃自己的选举权。
大学生对自身选举权有很多满意的方面:第一,大学生对学校关于选举的相关信息的宣传表示满意。在问到你是怎样了解到选举的信息时,有57%的大学生选择了网络。他们认为,通过网络这种方式可以最快捷最方便地了解到选举的相关信息,通过从网络了解信息更方便大学生的思考与选择。另外,25.2%的大学生选择从张贴栏中看到的相关信息。这部分大学生认为,张贴栏的存在也是必要的,当他们走在路上或者在教学楼外就可以很方便的看到相关的信息。在问到你对学校的人大代表选举宣传状况满意度时,有72.5%的大学生表示满意,只有8.9%的大学生表示对宣传情况不满意,表示自己对选举并不是很了解。第二,大学生对学校的选举过程的严谨表示满意。有67%的大学生认为,学校选举环环相扣,认真谨慎,真实地选出了他们的意愿。通过访谈,我们了解到,学校划分的几个小选区,都有设有投票箱,同时安排了相关人员进行负责,每一次选出都会将结果进行公示,直到最后一步选出代表人。另外,在投票选举的过程当中,每个人必须手持证件亲自到场进行投票,不能到场的要有委托书委任别人代替投票,每一个小选区都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因此,大部分学生对选举过程之严谨表示满意。当然,也有26.8%的大学生表示不满意。这部分大学生认为,部分候选人他们并不熟悉,还存在辅导员推荐选举的情况。
大学生对自身选举权也存在一些不太满意的方面:第一,对于现场投票这个环节,有77.2%的大学生认为不方便,通过访谈的结果表明更多的大学生希望将现场投票改为网上实名制的投票方式,这样节省了大家排队等候的时间,另外一方面网上投票可以使大家尽快的了解结果。第二,有52%的大学生表示他们对投票选举的候选人,存在自己不熟悉的现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没有真正的行使好他们的选举权。这部分大学生希望学校通过一定的方式让他们对候选人有个了解,再进行选举。虽然国家的相关规定已经明确指出应当让大学生公民了解候选人,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仍然出现了省略这一步骤的情况。第三,有34.4%的大学生表示出现过学院老师或辅导员推荐选举某特定候选人的状况,这就使得大学生在选举的过程中有意无意的会被别人牵着走,导致影响他们在选举的过程中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第四,还有21%的大学生表示自己从未行使过选举权。这表明,我们的大学生自身是很愿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但是由于选举过程中的疏漏,导致部分大学生不能行使自己宝贵的权利,这也在另外的程度上打击了大学生对参与国家政治的积极性。第五,当被问到对选举的透明度是否满意时,有42%的学生表示对选举的透明度表示怀疑,他们更是希望可以转换成网络的投票方式,随着票数的改变而随时更新,这样一来可以增加透明度,二来也增加了投票结果的公信力。通过访谈也可以得知,大家越来越倾向于网络投票这种方式,希望投票的结果虽然不马上公示,但希望通过电子计票这种方式,增加选举的公平度。随着越来越多的投票方式都改为电子投票,人们看到了其中的便利以及较为信服的说服力,因此越来越多的建议选举也改为电子,改变原来这种一定要到场用选民证来进行选举的方式。这样也可以减少一些开支,减少一些人力物力,提高了办事效率,满足选民的意愿。
三、大学生选举权逐步完善的思考
在各选区选举细则中应具体规定对候选人的介绍的详细程度,充分满足选民的知情权。另外《选举法》应该增加规定,针对没有严格按照程序的选举作出处分的措施,公民可以举报和申诉选举中不合程序事宜,整个社会注重程序,选举才能真正起到它民主的作用。一般来讲,学校这个选区比较特殊,学生对候选人的了解较为方便,一般来讲大部分候选人是老师,大部分学生比较容易了解,这个时候即使是个别学生不熟悉的状况,学校这个选区就要对候选人做详细的介绍,满足学生的知情状况。大学作为一个选区,学校里的选举委员会首先必须带头履行好选举的程序。大学校园作为拥有高等教育的人才最多和最集中的地方,如果在人员素质高的选区里,正确程序和程序公正没能得到践行,那么,整个社会的程序公正可想而知会更难实现。法治社会的建设口号也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学校应为大学生的选举提供充分条件,消除选举中的障碍。学校这个选区都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公布推选的人大候选人名单,并对其进行详细介绍,允许候选人在学校内进行适度的选举演讲和讲座进行拉票;让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学生才能正确合理的运用选举权;对大学生进行选举知识的普及并提前对选举程序作出说明。学校可以下达各种命令宣传普及选举知识,如建议各院组织普及选举知识的活动,建议班级开选举主题的班会等形式。大学生虽然大部分都有关于选举权的基本常识,但毕竟涉世未深,且绝大部分都是第一次参与选举,对选举具体程序陌生,如果不做好普及工作,很多大学生就会无意识地忘记履行自己的选举权或者滥用忽视选举权的行使。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政治责任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选举,行使选举权利。创造良好气氛,允许学生推选候选人。通过鼓励学生自己做主推选候选人,能够更好的获知大学生的需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大学生也会感觉自己的权利被尊重,重视自己的选举权。
获知候选人的情况是选民做出判断、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前提条件。在不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下,民众的投票表决权形同虚设,选举根本成不了反映民意的渠道。只有充分了解候选人的情况,比较哪个候选人更符合自己的心意或利益,更符合自己的政治理想,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投下真正神圣的一票。另外一方面,大学生还要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选举权,而不是抱着冷漠的态度围观。大学生不能只关注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应认识到,一个国家的政治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没有民主的政治,经济建设的发展必然也会有受到阻碍,最终影响到的还是大学生本人。所以,新时代的大学生要主动担负起政治参与的义务,关心国家的政治生活,为国家的长久繁荣出一分力。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度总体还是比较高,大部分表示愿意参加选举、愿意加入共产党、愿意担任学生干部,这也表明了大学生的自我化、实用化的倾向。在调查的过程当中,我们也发现大学生的政治动机总体还可以,大部分参与选举都是想要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将自己的理想信念化为现实,众所周知,一个缺乏理想信念的民族是走不远的,目前大学生总体表现是好的,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优化他们的思想。
对大学生选举权的保护及其满意度的提升任重而道远,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社会的环境的改变、立法的保护以及学校的支持改变,还有大学生自身的觉悟。同时,它也是整个社会保护选举权中极小的一部分,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对其选举权的更好的保护,以及正确参与选举意识的建立,将能够辐射导致整个社会的政治参与上。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对大学生选举权的完善和发展,不仅维护了大学生的基本权利,也将有利于国家政治生活的发展,望各界重视大学生选举权的问题,维护中国新生代的权利,努力的为中国的发展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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