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调查开启公众评价政府话语权
2017年08月02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带动着我国政府绩效评价方式发生深刻转变,民意调查逐渐引入政府绩效评价领域,并形成了科学化、制度化的发展趋势。有效运用公众的话语权,广泛开展民意调查,搭建群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价的平台,已成为实现公众民主监督职能的主要渠道。
“民意”助力政府绩效评价
晚清时期,在各类官僚政客的文书公告中,“民意”一词就频频出现,成为争夺话语权的标榜,但直到1922年进行的“中国当今十二位大人物”问卷调查才真正开启了我国民意调查的先河。由于受特殊的政治架构,文化心理及技术障碍等因素影响,我国民意调查进展较慢,改革开放后才零星涉及政府工作的一些领域,从发展进程来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萌芽时期(1978―1992年)。改革开放后,基于听取政策方面意见的需要,有针对性地由政府部门主导,进行内部或半公开的民意测验,涉及主题十分有限,只包括经济政策、人事改革政策等,这一时期产生了一些准官方调研机构。
二是启动时期(1993―1998年)。这一时期,在国外商业调查迅猛发展的影响下,外资企业带来了市场分析与预测的商业管理需求,推动国内产生一批以商业调查研究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民间市场调查公司。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亦开始向社会委托开展政府政策评价方面的专项调研课题。这一阶段,境外一些著名的调查公司进入国内市场,设立分支机构,带来全新的民意调查技术及理念。
三是发展时期(1998年以后)。随着民意调查机构的增多,国内一些学术团体和准官方机构,如政府研究机构,开始涉足政府工作评价领域。加之政府执政理念更加突出“以人为本”和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政府的要求,因而自上而下评价政府的模式也逐渐发生了转变,我国各地开始积极探索以公众为导向的评价方式,较大规模的“公民评议政府”活动开始兴起。白1998年沈阳市的“市民评议政府”至今,全国已有多个地方举办了“公民评议政府”活动,如1999年珠海市的“万人评政府”、2000年邯郸市的“市民评议政府”及”政府部门问卷调查”、2001年南京市的“万人评价机关”、2002年温州市市民对“48个市级机关部门满意度测评调查”、2003年开始至今的北京市“居民评议政府”等。随着公众评议政府活动的持续深入,民众的意见也愈发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
200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出台,民意调查开始正式纳入我国政府绩效评价,公众满意度成为评价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由此,通过借鉴国内外公众满意度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开展民意调查,探索影响公众满意的因素,将为提升政府服务质量、提供政策参考发挥重要作用。
“民意”调查日渐深化
虽然民意调查在我国政府绩效评价领域中运用的时间不长,但通过各地积极实践,已积累了丰富经验,调查对象和领域不断拓展,调查方式更加多样,调查方法和程序逐渐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是调查的对象更加多元。由最初的政府部门内部的相关人员参与评价,发展到随机抽取普通民众,再到有针对性地覆盖社会各界的公众代表,调查对象的范围越来越广。
二是调查内容更加广泛。从对基础设施、政务环境等单一领域的评价到对政府公共服务整体水平的评价,既有反映政府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及行政效率的内容,如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就业扶助等:也有反映政府行政效果的内容,如居民收入,社会治安,生活环境,还有反映民主法制和自身建设的内容,如政府部门工作水平、政府廉洁状况、村务公开等,涵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是调查方式更加多样。最初开展民意调查主要是通过访问特定人群,或是定点、随机拦截访问,随着网络技术的普遍应用,电话调查、网络调查开始成为一种便捷的方式,并随着调查范围的逐步扩大和调查程序的不断规范,而成为当前政府绩效评价中民意调查的主要方式,与入户调查共同构成我国政府绩效评价中民意的主要获取渠道。
四是调查的方法更加科学。不仅选用更加科学有效的抽样方法实现样本的选取,增强样本的代表性,而且严格遵守抽样和调查规则,尽可能减少抽样误差和调查误差,使调查结果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民意。
“民意”评价政府任重道远
将民意纳入政府绩效评价,既包含了民主科学考核要义的成分,又具有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引领工作的导向作用。尽管当前我国的民意调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使民意调查真正成为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绩效评价的有效手段,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建立顺畅的社情民意表达途径,如群众接待日,热线电话、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等,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还要指定专门机构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民情、采集民意,为合理设计调查问卷、有效开展民意调查奠定基础。
二要科学设置调查内容。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公众意见,科学准确地开展评价,要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从影响公众满意度的因素中寻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希望解决的核心内容。只有调查内容问得准、问得实,群众才感兴趣、答得出,才有利于引导和激励各级政府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为群众排忧解难落到实处。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如就业、医疗、教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等始终是民意调查的重要内容。
三要完善科学的调查方法。调查方法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在原汁原味地反映广大群众心声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问题,确保反映的民意更加真实,准确、可靠。要通过制度来规范社情民意调查工作,运用科学系统的方法提高民意调查操作流程的规范性。
四要重视民意调查结果的运用。要充分发挥民众的话语权,使民意在考核体系中占有足够的分量,把广大群众的评判作为综合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分析研究公众的意见建议,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公众满意度为目的。要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布民意调查结果,使绩效评价置于社会公众的共同监督下,形成政府改进工作的舆论环境,督促政府对评价结果做出及时和必要的反应,最终形成民意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渠道,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此外,由于影响民意的因素众多,主观评价通常会带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合理看待民众诉求,准确把握民众意愿也是民意调查需要关注的问题。
五要形成社情民意调查的制度化发展趋势。民意反映机制是政府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行政过程与行政效果具有较强的监督作用,也是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的一项制度保障。通过建立社情民意调查制度,要形成评价任务清晰、评价主体明确、评价程序严谨规范、评价结果具有较高权威性和实用性的民意调查方法。
在我国政府绩效评价正式引入民意调查的十几年间,也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成效显著的时期。责任型政府理念要求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正当要求并加以满足,政府各项工作“要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因此,提高公众参与,强化公众监督,不断发挥民意调查在政府绩效评价中的作用,真正建立起“以人为本”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始终是我国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发展方向
想获取更多信息,或者咨询相关业务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SMR_gz
或者扫描下面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