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体系设计构想
2017年12月05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政府依法行政的考核评估是政府提升自身管理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本文就依法行政评估各项指标的规范和量化进行研究,以求在实践中精确地制定体现依法行政各个方面可用于比较分析的统计信息指标。
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推进,研究和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各级政府对行政机关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法治政府建设长期推进的动力,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体系,是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基本原则和出发点,运用科学的标准,细化和量化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选择和确定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指标组成指标体系,综合测算一个地区依法行政水平的一整套科学考评指标体系。从微观上看,每个指标的设定应当能够以清晰量化的方式体现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和努力目标。从宏观上看,要体现依法行政整体进程的努力方向,以及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在整体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结合全国及各地推行依法行政的实践,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当考虑通用指标与专项指标两个体系的基础内容和政府各部门与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行为的不同特性,分别设定评估指标。
通用指标应重点考察行政机关职能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合理配置程度,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程度,制度建设的质量,行政执法体制合理性、规范性的实现程度和效能。
专项指标要通过对依法行政的主观感受和内在体验全面体现社会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能力和成效的评价,即法治政府建设基本要求的实现程度。
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体系的实现目标和具体设定
(一)实现目标
指标体系设计要通过测评达到三个基本目标:第一,要能够测算年度某一地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总体状况和实际水平,从而确定其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度,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第二,要能够反映不同年度不同地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和水平,从而量化评估对象依法行政水平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第三,要能够测算出一个时间周期之内某个地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目标实现过程中的总体进程和总体水平。
(二)具体设定
根据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指标体系可分为两大类别,即:各级政府评估指标和政府部门评估指标,同时分别设定两个部分,即通用指标和专项指标。
针对政府各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中,通用指标应包括“依法决策”、“履行职责”、“行政执法”、“行政救济”四大内容,设立分级子指标,考核分值应当占依法行政考核总分值的60%以上。专项指标由提案建议办理、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等指标组成,可占40%左右。针对各级人民政府的指标体系要特别确立“组织领导”、“依法履职”、“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行政救济”四大考核内容。
两套指标构成的综合性指标体系中,可采用百分制分别打分,再按照比率进行换算,得出综合性分值。两部分指标在若干子项的设立上考虑到同一指标的主观与客观评价两个层面的体现,可以适当重复。
同时,指标体系应当设置多元化的评估主体,既明确列出政府内部考核的责任部门,也把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法院的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其他行政机关的专项考核监督整合起来,形成共同考核的合力,多方位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体系的实际运用和调整
在各地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评估实践中,存在不同情况和实践问题,因此,相对稳定的指标体系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年度的实践运用中,应当得到适时的动态调整,以适应依法行政推进的实际需求。
评估的内容和主体体系要不断拓展。内容上要适时考虑依法行政的保障措施、政务信息公开、法制机构建立健全等具体情况。在主体拓展上,要考虑将同级政府的相关评估纳入依法行政评估的衔接范畴,同时注重发挥社会评估机构的积极作用。
要进一步保证指标设立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应当研究设定依法决策的程序设定、依法决策的责任追究及后果、行政救济的程序规则和办案流程的公开化程度、行政救济的后续跟踪制度和效果等指标,尽量减少打分的随意性。
日常评议与年终考核要紧密结合,不断完善评估的整体机制。要在实践中研究建立一套日常考核评议的机制和配套制度,注意制度的导向性,确立与评估指标体系相对应的各类报表制度。
综上所述,依法行政评估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十分重要,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行政机关的特点和现实,从主体、内容、方法、程序等多个方面科学设置指标体系,达到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科学考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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