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互联网+政务服务”
2018年08月13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政务服务是政府治理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意见》的出台,推进了政府政务服务理念的现代化、治理模式的现代化,以及治理手段的现代化,标志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发展到了新的阶段。本文以《意见》为蓝本,全面概述其内容,并从“互联网+政务”对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服务一体化,以及政府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方面进行了分析。
一、概述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互联网+政务服务”目的: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足:网上服务事项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办理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不少地方和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同发展、开放创新。3)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20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优化再造政务服务:1)规范网上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其他单位和群众重复提交。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3)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4)创新网上服务模式。5)全面公开服务信息。融合升级平台渠道:1)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2)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3)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夯实支撑基础:1)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贯彻执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3)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4)完善网络基础设施。5)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加强组织保障:1)强化组织领导。2)强化考核监督。3)加大培训推广力度。
二、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职能智慧升级
“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政府简政放权之间互为支撑。[1]简政放权为“互联网+政府服务”的实施提供了机遇和目标,“互联网+政务服务”则为简政放权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也是做到放管服结合的简政放权的有力武器。以往的政府管理模式,政府并没有新的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工具以调解有限的政务资源和不断增长的社会管理和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互联网+政务服务”从对社会的事前直接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的管理与服务。这使得政府的自身管理职能更加清晰明确,服务职能更加延伸广泛。
政府通过“互联网+政务”,采用电子化手段与编码归类检索管理,将繁琐庞大的整个政府管理体系的各类职责权限进行清晰的梳理公开,提供了政府与市场、社会广泛的联系渠道和空间。因此,简政放权即为“互联网+政务”提供了有效的机遇空间,同时也是其目标,做到放管服结合的简政放权。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简政放权提供了高效的保障机制。1)互联网自身可以承担原有政府的很多信息传递和资源调度职能。2)互联网提供了政府与市场、社会更为有效的联系机制。3)“互联网+政务”也有利于实现公民对政府行为的反馈和�⒂搿4邮导�层面看,[2]大量的政务服务工作都是在基层终端办理,因而必须将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延伸至基层终端,实现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切实提高群众办事的便捷性,有效降低行政性交易成本。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与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由于地域空间经济的限制,政务服务往往难以有效统筹城乡差距。[3]在“互联网+政务”中,这个问题有可能得到有效缓解。《意见》中提出,“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这实际上是通过互联网技术下乡将城乡政务服务纳入一体化的管理体系中。因此,“互联网+政务服务”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1)注意转型过程中的“双轨布局”。大量农村居民,尤其是年长者对于互联网技术并不熟悉,依然习惯于通过传统方式解决问题。因此,在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同时,要避免“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传统方式的直接替代,在一定的时期要采用“双轨布局”的方式,强调两者之间的并重发展,以符合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实际情况。2)注意转型过程中的过渡形式。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还未达到的农村地区,还是应当需要加强“一站式”政务服务的建设,作为由传统政务服务方式向“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过渡形式。
四、“互联网+政务”与政府大数据、政府开放数据建设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指运用现代化治理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工具,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进行有效管理的过程。政府大数据是政府所拥有的重要信息资产,对其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将会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增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对于推进“互联网+政务”具有重要价值。
政府大数据是数据存在的一种形态,既包括互联网上的政府开放数据,也包括大量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非公开数据。政府大数据关系到政府信息资源的积累、整合集成和开发利用,政府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的主要目标是挖掘政府数据资源的价值,提高政府的公共决策水平,改善政府的公共服务质量。通过政府大数据分析为“互联网+政务”提供更加智慧的分析,进而推进“互联网+政务”权利、责任、职能清单建立。
政府开放数据强调数据的无限制使用,主要涉及具有公共利用价值的数据,不包括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数据,追求以标准化格式与关联数据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开放利用,倡导直接以数据集的形式通过互联网提供浏览和下载。开放数据旨在促进政府的开放与透明,将具有公共利用价值的数据及时向社会公众开放,目的是方便公众使用、促进企业创新、改善公共服务。如何界定政府开放数据,采用怎样方式进行开放数据的标准化,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互联网+政务”的深度和广度。政府开放数据是政府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是开展“物联网+政务”的方法和目的,而政府大数据则是政府开放数据和开展“互联网+政务”的基础和来源。
“互联网+政府服务”是通过新时代所具有的网络技术,为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广泛参与、充分互动的高效现代化治理体系打下了技术和社会基础。因此,从当前政府体系的两项核心工作而言,简政放权与“互联网+”是高效互动,密切支撑,相互保障的有机整体。从未来的发展而言,其思路也就更为清楚,也就是说互联网+政务服务依然要牢牢围绕简政放权的放管服而展开,最终服务于构建整个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
【参考文献】
[1]何哲.以“互联网+政府服务”实质推动简政放权[J].中国行政管理,2016(11).
[2]高传胜.打造“政务淘宝”降低行政性交易成本[J].中国行政管理,2016(11).
[3]张翔.“互联网+政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突破[J].中国行政管理,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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