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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绩效考核的思考

2018年09月05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当前,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在管理理念、管理评估指标、管理制度等方面仍存有不少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需要树立正确的绩效管理理念、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和机制以及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

  1 中国地方政府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政府绩效管理理念亟待与时俱进 ①“官本位”思想影响严重。长期以来,中国地方政府管理中,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不高,受浓厚的官僚制和中国传统“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家长制”现象普遍存在。民众参与绩效管理程度不高,即使参与了也常常是走走过场。这样,公众由政府的主人变成了政府的依附,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成为“不是政府为人民服务,而是人民为政府服务”。②绩效管理理念缺乏预见性。政府绩效管理的危机意识缺乏,往往出现问题,社会及其公众反映强烈时,才着手找问题、找对策,忽视之前的防患于未然,致使浪费了大量行政成本,所以往往处于被动地位。③“无限政府”理念依然盛行。尽管多次进行精简、统一和效能改革,但由于政府职能界定不到位等因素,致使中国地方各级政府机构重叠、层次复杂、审批机构多等不合理状况依然存在。当然,政府机构里存在的“帕金森定律”给政府的绩效管理增加颇大的阻力。各种临时机构、非常设性机构及一系列不合理现象造成人浮于事、政出多门、执行不力等状况,严重影响了政府管理绩效的提升。


  1.2 科学完善的评估体系与机制缺乏 ①评估主体单一,缺乏独立的评估机构。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往往通过上级政府推动,重视自查自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片面夸大自我成就,报喜不报忧现象;同时,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机构通常隶属于政府相关部门,没有独立地位,绩效评估也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威性,很难独立地对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评估。②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置不够合理。当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中往往只重视经济增长、产值、利税等硬指标。而往往忽视就业、人民满意度等指标;同时,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权重位置的设计不够合理。③绩效评估信息交流与激励机制不完善。当前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网络,绩效评估的结果及公众的回应性没有及时地反馈给相关各方,奖优罚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消滞了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对政府绩效管理的正向功能的发挥,从而致使绩效评估在事实上流于形式。


  1.3 实施绩效管理的制度不完善 ①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基础缺乏。当前,我国的政府行政理念、职能配置、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等方面仍然处于原有行政模式的基础之上,缺乏分权化管理、责任、公众回应性、结果为本等一系列的管理机制。②政府绩效管理法制保障薄弱。当前,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部门采用绩效管理和评估,缺乏较为具体可操作性的政策性指导,更谈不上有相应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保障。政府行政部门高层领导人表示对政府绩效改革和推行支持,并有承诺,尽管起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这种支持和承诺与法律或制度规范形式相比较,其承诺有很大的波动性和随意性,缺乏持续性和有效性。③政府民主参与机制亟待完善。当前,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大都通过上级政府推动,由于“政府本位”和“官本位”思想的存在,绩效管理及其评估中,下级和公众的参与意识薄弱并且缺乏这方面的参与机制。即使参与了,也是走走过场,敷衍了事。


  2 我国地方政府实施绩效管理的相应对策分析


  2.1 进一步提升和创新政府绩效管理理念 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我国政府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也决定了我国政府绩效管理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提供有品味、有质量的公共服务,来改进和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准。②培养有预见性的绩效管理理念。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一书中提出要建立有预见的政府行政理念。我国政府在绩效管理中,要不断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和社会公众的民主参与机制,以应对绩效管理中将要遇到的各种危机,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③树立“有限政府”的管理理念。我国政府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该管理的一定要管,不该管的一定不要去管,要把集中精力用于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同时,要以政府的职能合理科学的界定其绩效管理的设计,从而提高政府的绩效管理水平。


  2.2 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与机制 ①大力促进评估主体多元化,建立独立的评估机构。将中介机构、公众、专家置于政府绩效评估中,引入下级对上级的评估,同时,要从法律上确立绩效评估机构的独立地位,使其独立的对政府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并向社会及其公众公布评估结果。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绩效评估指标要结合各地行政改革的实际,通过社会互动,在统一规范的原则和基础上,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以人民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管理的最终标准。同时,要权衡评估指标的轻重缓急,优先顺序,合理科学地设计评估指标。③努力创新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信息交流与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信息传递网络,将绩效评估的结果及公众的满意度迅速反馈给相关各方,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奖优罚劣即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切实改进政府公共管理治理及提高其绩效管理水平。


  2.3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施绩效管理制度


  2.3.1 健全政府绩效管理的制度基础


  ①分权化制度。美国行政学者威尔逊认为要提高政府绩效管理就必须减少对政府的制约,给予地方政府分权。当前,各国政府绩效管理都强调给予地方各级政府更多资金、人事等的自主权力,为其成为更加负责的政府提供机会,并成为追求高绩效的一种动力。②责任激励制度。责任机制是指职、责、权的一致,有责就要有权,有权就要承担责任。政府部门要建立公众服务标准及公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和管理者双重责任体系以及有效的责任激励机制,奖优罚劣。③公众满意度为结果的制度。我国政府公共部门应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公众身上,以结果为本,并尽可能采取最为有效的方式回应公众的需求,甚至让公众选择公共组织。以公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同时,政府公共部门组织必须具备聆听公众响应的能力。④电子化政府制度。绩效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政府部门须与公众进行双向信息沟通。政府以公众为导向,以其满意度作为评估政府绩效的最终标准。这些要求政府运作过程的透明性开放性作为前提,确保公众知情权,保障公众参与权,进行信息共享。


  2.3.2 健全政府绩效管理的法制保障 绩效管理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推行绩效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因此,必须将绩效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将政府绩效管理的地位确立起来,保证绩效管理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以促进公共部门及其行政人员努力提高绩效;同时,要确立绩效管理工作制度与规范,对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使其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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