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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实行网格阳光党员制 打造群众满意度高的党员队伍

2011年03月07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为进一步拓宽渔农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渠道,普陀区以20-30户居民为联户单位,按网格属地划分网格“阳光”党员,建立网格“阳光”党员制度,推行“阳光”承诺、“阳光”践诺、“阳光”评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服务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阳光”党员队伍。

  一、“阳光”承诺,明确党员服务方向。以开展创先争优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为契机,参照“党员承诺标兵”的争创标准,组织党员结合群众需求、根据自身特长制订贴近实际、操作性强的网格“阳光”党员承诺书。对于承诺事项,采取公开公示、上墙销号的形式,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每名网格党员人手一本“阳光手册”,对于服务事项办结情况详细记载,在每月一次的网格民情分析会上提交本人工作情况及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二、“阳光”践诺,搭建党员服务平台。注重发挥党员一技之长,设置了民情收集、纠纷调解、政策宣传等岗位,并通过公开亮岗、择优上岗、引导履岗、考核评岗,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工作目标,把合适的人选分配到合适的岗位上,同时,通过开展针对性的主题走访服务和活动团队主题活动,帮助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对于为民服务履诺情况,由党员撰写民情服务日志上传至网格信息平台,实现在线“阳光”点评和督办。先由乡镇(街道)联系干部进行点评,提出交办建议或评价;然后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进行点评,提出处理意见或评价;最后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提出总体评价和要求,形成了一个自下而上、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点评体系。在“阳光”点评和督办过程中,一些群众关注的民生事项诸如空巢老人养老、困难群众救助、农副产品销售、群众邻里纠纷、村镇基础建设等问题都得到了及时处理,有效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效率。

  三、“阳光”评诺,激发党员服务意识。在评诺过程中,采取网格“阳光”党员本人主动上报与基层党组织考评小组集中考评相结合的形式,对“阳光”党员的《阳光手册》民情记录进行核实和打分,并按照问题的难易度和解决情况,对网格“阳光”党员实际践诺表现实行“阳光赋分”和“量化考评”。实行“阳光”党员践诺跟踪通报制,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将“阳光”党员践诺分值,通过党务橱窗栏、有线电视、LED大屏幕、手机短信、网络和电视等各类媒介公布,并设立“阳光”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年度得分大于或等于优秀分值的,评为优秀“阳光”党员,授予相应证书,充分激励党员为民服务办事;对年度得分低于60分的“阳光”党员,建立党员“阳光”约谈制度,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党员整改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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