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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采取四项措施 提高“四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011年03月10日 | 作者: adminlin | 分类: 公共服务满意度 |
(通讯员 李全华 夏成华)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正阳法院通过提高“四率”,全面提高法院干警的执法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是充分发挥调解功能,提高调解率。正阳县法院要求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以开展的“调解年”活动为载体,在审判工作中,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加大调解力度,提高各类案件的调解率。
二是加强案件审限监督,提高审限内的结案率。通过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案件监测、审限追踪等制度,督促办案人员缩短办案期限,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
三是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提高服判息诉率。正阳县法院依据新的《信访条例》,进一步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和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管理。通过卓有成效的信访接待工作,提高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从源头上减少了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提高案件执结率。通过优化执行人员配置,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执结了大批疑难复杂执行案件,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通过提高“四率”,正阳县法院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去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9·6%,审限内结案率达98%,服判率达95%,执结率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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